尊敬的客人:
欢迎您选择我们保定康辉国旅为您安排的旅游产品,为使您顺利、愉快的外出旅游,保障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该告知书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游客代表务必将各项内容通知到贵单位参团的每位游客),务必做到应知应会:
1.提前出行。旅游出行时,请您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集合出发;选择乘坐飞机出游的游客,请一定要在起飞时间提前两个小时抵达指定的机场,妥善办理登机、托运及安检等手续;乘坐火车出游的游客,请一定要在火车出发时间提前60分钟抵达火车站候车室。游客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请务必充分考虑路上交通堵塞、天气原因和转车等因素,力争做到提前到达,安心等候,从容出行。
2.携带证件。有效的“身份证”是您登机、乘车、入住酒店、投保保险和保险理赔的必要、有效凭证,所以出行时一定随身携带(证件不能过期或消磁);成人务必携带身份证、儿童携带户口本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须提前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身体健康告知。本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承诺能够完成此次旅游团的全部行程并按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不听从旅行社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本人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给贵社造成的所有损失。
4.特殊人群告知。小孩(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老人(60周岁以上)须有家人相伴或获得直系亲属同意,方可参团出游。在旅游过程中,本人自愿放弃高强度、高风险(爬山、游泳、潜水、滑雪、骑马等项目)等不适宜低龄或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活动;若因本人坚持参加而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同时,请根据自身特殊身体情况,携带好相应的衣物和药品。
5.携带药品。根据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不允许旅行社向游客提供药品。请您出行时,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自行携带必要的平安药及紧急医疗用品,尤其是患有慢性病或既往病史(如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的游客,务必携带充足的药物(须有家人相伴),以备不时之需!并且,行前要明确告之旅行社患病情况,以便获得导游的特殊照顾和额外提醒。
6.地形气候提示。每个旅游地都有它独特的地形、地貌及气候特点,如云贵高原或青藏高原要注意防范高原反应、热带地区要注意防暑降温和蚊虫叮咬、海滨城市要注意饮食不洁净的食物和防止戏水、游泳导致溺水意外伤害等等,请您出游前及旅途中,密切关注目的地的详细情况和气候变化,提前做好防范和准备。
7.飞机票及乘坐须知。参团出游的飞机票均为团队票,此票不能签转、更改、退票!由于您自身原因造成如错字、误机或取消等产生费用自理。根据航空公司规定:国内航班普通舱客人可免费托运20公斤/人的物品,多出部分需自己支付费用;所有行李中均不可携带打火机及水质等物品。(其他相关事项,参考各个航空公司规定,请乘前阅读)。
8.乘车须知。乘车出游,请记清自己所乘车的车牌号码,请勿上错车;座位按号入座;未排号的,本着老人、小孩、晕车者优先,先到先坐的原则;开车后的座位就是您的固定座位,以后行程中将一直按此号入座。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不得抢座、随意换座位(特殊情况听从导游安排)。行车期间,游客要系好安全带,不要随便站立或将头、手伸出窗外;车辆未停稳时,不要提前站立、行走或到行李架取行李;如遇颠簸路段,务必扶好、座好,防止摔伤;下车时,小心台阶湿滑和头部碰伤。
9.个人物品保管须知。出游时请您随时保管好证件及个人财物,现金、相机、首饰、手表等贵重物品一定要随身携带,以免遗失(由此造成的损失我社不予承担)!现金及贵重物品可在宾馆入住时到前台登记寄存。
10.用餐须知。用餐时,本着十人一桌的原则,人数增多或减少的,菜量按比例相应调整增减。切记不要吃没有卫生许可、来路不明或路边摊贩的不洁食物,吃海鲜后一小时内不要食用冷饮、西瓜等食品,不要即刻下海游泳。如发现菜品变质或者其他影响健康的质量问题,请第一时间通知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如出现因团餐卫生问题产生的腹泻、中毒等症状,建议游客到当地相关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留取证据,以便我社帮助您向相关饭店索赔。
11.住房须知。入住时,按照惯例安排同性二人一间;夫妻不影响房数的前提下安排同一房间(房间排不开须与别人拼住);出现单男单女,须房间内加床、安排三人间、需单独入住一间的,请补齐单房差!并按要求须交付《住宿押金》;进入房间先查看提供物品是否齐全或损坏;不得将用品染色、损坏、缺失,否则您将按宾馆规定进行补偿。退房时,先查看自己的物品是否遗忘在房间(如手机、充电器、钱包、证件、相机、剃须刀、衣物、机票火车票),再到前台办理退房手续(退押金、退钥匙)。特别提示:卫生间地板潮湿,请及时铺设好防滑垫和浴巾,尤其在洗完澡后,谨防滑倒!同时,小心热水、桌角、电线等,并请随手关闭门窗、注意防盗,遇骚扰电话请予拒绝,以免发生不愉快的事件。
12.购物须知。由导游推荐或宣传的购物店,仅供参考;请根据自身情况选购,量力而行;看清所购物品的质量、价格,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购买,务必索取和保留好相关凭证。
13.景点须知。导游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的顺序和时间,但我们的前提是不减少景点,不影响整体行程的游览!在您旅游的过程中,如遇天气、交通的非人为的原因,造成游览景点变化和减少,我们只退还门票的差价,不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果遇到国家政策性调价,我们将核收差价!如果您有军官证、老年证、伤残证等优惠证件请在行前提前告诉我们,我社根据相关政策办理门票事宜!
14.脱团须知。在游览过程中,不要私自离团,为了确保您的安全,请随团队一起活动,如需单独行动时,请提前与导游及领队联系,得到同意方可离团,尤其要认真听取旅行社对脱团期间必要注意事项的提醒和告之!脱团期间的相应费用不能退还,如发生意外事件,相应损失应由游客自行承担,但旅行社可以提供合理、必要的协助;自由活动或游览时,务必按导游约定时间地点准时返回。
15.通讯须知。请记清全陪、地接导游、领队、所住宾馆的电话及名称,如果外出迷路或遇突发情况时,请及时取得联系。
16.高风险须知。经许可的游泳项目,游泳前请做好准备活动,以防不测,一定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如感觉身体不适请尽快上岸休息;饭后半小时内不要进行游泳活动,水中不要嬉戏打闹,以防发生溺水事件。为了您的安全,建议不要参加骑马、高速摩托艇,水上飞机、高速游轮、潜水等自费高风险活动,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您来承担!特别是有心脏病、高血压等身体状况的游客禁止参加高风险活动。
17.风俗须知。在当地游览过程活动中,要尊重和遵守当地的风俗人情,注意语言及行为,以免发生不愉快。
18.旅游意外险购买提示。为您的利益考虑,我们建议您参加旅游时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旅游者是否购买保险,均应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给予注明,不愿购买的,视为自愿放弃,发生意外与我社无关;(2)旅游者需要购买保险的,请您在签订合同时,将保险费直接交付旅行社,由旅行社代您向保险公司办理手续,出险后由旅行社协助您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理赔金额根据保险条款及保险公司相关要求确定;
19.旅游意外险特别约定。如果组团社自己付费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保险的特别约定:
(1)旅游者同意组团社自己付费为其投保人身保险;旅游者同意该人身保险的受益人为组团社。旅游者为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2)如果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既符合组团社所投人身保险索赔条件,又同时符合组团社应当依法向旅游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条件,其保险金的赔偿应当优先冲抵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的民事责任赔偿。(3)如果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仅符合组团社所投人身保险索赔条件,而不符合组团社因此向旅游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该保险金归旅游者所有。(4)该保险的赔偿责任范围、赔偿金额等事项,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5)《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20.意外事件须知。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请立即通知导游或告知旅行社,并协助我社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医需到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并且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必要的拍照、问询等调查和取证工作,同时请索取并保留所有医院的病历、医药清单、检查清单和报告、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医疗证明和凭证的原件!
21.交通票处理。请您将往返的交通等票据妥善收好,返程后交给导游或我社工作人员,以做我社财务凭销!
22.投诉处理。由于旅行社为团体出游,难免有照顾不周的地方;如果有问题请及时就地与我社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定全力为您解决,让你的旅游更加舒适;不要将问题带回家再讲或者不讲,那就无法弥补了!(同时更需要您的理解与配合。)旅行社解决投诉以客人在当地所签的《意见单》为准。旅游结束后提出的视为无效(因无法依据可查,请您谅解)。旅行社不再处理与此相矛盾的投诉。
23.告之书效律。本旅游告知书一式两份,为旅游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游客和旅行社各执一份,附予合同内,双方签章后视为领取即生效。
24.补充事项。未尽事项请双方补充: 保定市康辉旅行社原创、禁止抄袭 |